合同登记备案告知
 

 附件: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登记告知单.doc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登记告知单

一、 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097号)

二、携带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5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

  2、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备案机关存档)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五、 退还资料:

退还由备案机关签字盖章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5表)》一份

六、联系电话:68283269 

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登记告知单

一、 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097号)

二、 携带材料: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所在地区(县)交易分中心或派出机构备案登记。

1、总包合同

  (1)《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1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

  (2)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备案机关存档)

  (3)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原件加复印件(各1份)

  2、分包合同

  (1)《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1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总包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备案完成后,方可填报。

  (2)建设工程勘察分包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备案机关存档)

三、 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五、 退还资料:

退还由备案机关签字盖章的《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1表)》一份

六、 联系电话:68283269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告知单

一、 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097号)

二、 携带材料: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所在地区(县)交易分中心或派出机构备案登记。

  1总包合同

  1)《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2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备案机关存档)

  3)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原件加复印件(各1份)

  2、分包合同

  1)《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2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总包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备案完成后,方可填报。境外设计单位请国内的合作设计的合同作为分包合同登记。

  2)建设工程设计分包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备案机关存档)

三、 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五、 退还资料:

退还由备案机关签字盖章的《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2表)》一份

六、 联系电话:68283269   

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一体化发包合同登记告知单

一、 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097号)

二、 携带材料:

 1、总包合同

  1)《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一体化发包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9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

  3)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原件加复印件(各1份)

  2、分包合同

  1)《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一体化发包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9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总包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备案完成后,方可填报。

  2)建设工程勘察或设计分包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备案机关存档)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五、 退还资料:

退还由备案机关签字盖章的《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一体化发包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9表)》一份

六、联系电话:68283269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告知单

一、 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097号)

二、 携带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3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

  2、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备案机关存档)

  3、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原件加复印件(各1份)

三、 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五、 退还资料:

退还由备案机关签字盖章的《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3表)》一份

六、联系电话:68283269

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登记告知单

一、 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097号)

二、 携带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4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备案机关存档)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五、 退还资料:

退还由备案机关签字盖章的《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4表)》一份

六、联系电话:68283269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备案告知单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097号)

二、携带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备案表(沪建合同06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外省市近沪企业施工合同备案手册需经相应的外省市驻沪办建管处核认。

  2、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备案机关存档)

  3、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原件加复印件(各1份)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代开工程定额测定费缴款书

 

收费标准(按建安工作量)

建筑和装饰、安装、民防、房屋修缮工程

0.35

公用管线工程

0.72

 

注:备案机关不代收该费用,需到银行缴费,现金、支票均可,提交支票时需开户银行及帐号。

四、办理时限:缴费后当场办理。

五、退还资料:

由备案机关制作并提供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一份。

 六、联系电话:68283269    

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包合同登记备案告知单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097号)

二、携带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包合同登记备案表(沪建合同10表)》(一式两份)注: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包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备案机关存档)

  3、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原件加复印件(各1份)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但代开工程定额测定费缴款书

 

收费标准(按建安工作量)

建筑和装饰、安装、民防、房屋修缮工程

0.35

公用管线工程

0.72

注:备案机关不代收该费用,需到银行缴费,现金、支票均可,提交支票时需开户银行及帐号。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注: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包合同登记备案,使用沪建合同11表,登记备案同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包合同登记备案。)

五、退还资料:

1.退还由备案机关签字盖章的《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包合同登记备案表(沪建合同10表)》一份

2.由备案机关制作并提供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一份。

  注:外省市近沪企业施工合同备案手册需经相应的外省市驻沪办建管处核认,并在手册上加盖印章。

六、联系电话:68283269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告知单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097号)

二、携带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沪建合同07表)》(一式两份)注:该表由总包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备案完成后,方可填报。

  2、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备案机关存档)

  3、《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

  注:专业分包为外市省进沪企业的,须在备案表上加盖相应外省市驻沪办建管处核认盖章。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五、退还资料:

退还由备案机关签字盖章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沪建合同07表)》一份

六、联系电话:68283269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告知单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097号)

二、携带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表(沪建合同08表)》(一式两份)注:该表由总包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备案完成后,方可填报。

  2、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备案机关存档)

  3、《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

  注:劳务分包为外市省进沪企业的,须在备案表上加盖相应得外省市驻沪办建管处核认盖章。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五、退还资料:

退还由备案机关签字盖章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表(沪建合同08表)》一份

六、联系电话:68283269   

上海市建筑企业外埠承接项目合同登记告知单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097号)

二、携带材料

  1、相应的合同登记或备案表(沪建合同01表至11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承包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

  2、相应的建设工程合同副本(1份)(备案机关存档)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五、退还资料:

退还由备案机关签字盖章的相应的合同登记或备案表一份

六、联系电话:68283269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变更告知单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097号)

二、携带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变更表(沪建合同12A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建设单位或发包人网上下载填写后盖合同双方章);

  2、变更合同副本(或补充合同)(1份,加盖骑缝章);(备案机关存档)

  3、变更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原件加复印件(各1份)。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注:涉及合同中止的,建设单位应提供已完成工作量,同时进行合同登记备案核销。)

 五、联系电话:68283269

上海市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合同登记核销告知单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097号)

二、携带材料

  1、结算审核报告副本(1份)(备案机关存档)

  注:需建设单位、施工承包企业、造价咨询机构三方盖章确认;

  2、原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登记表原件(1份)。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五、联系电话:68283269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核销告知单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097号)

二、携带材料
1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核销单(一式两份)

 注:监理单位从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下载表格后,填写,原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2、工程质量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五、联系电话:68283269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核销告知单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097号)

二、携带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

  注:在需核销的合同栏填写核销内容,合同双方盖章确认。

    2、工程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注:施工合同的核销,按劳务分包、专业分包、总承包合同的次序核销;总包合同备案核销后,总包单位应将《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交备案部门存档。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五、联系电话:68283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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